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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木子说法】扭曲国史 法理不容

供稿人:李 伦     责任编辑:周雅     发布日期:2021-12-19

近日,上海某高校教师公开质疑南京大屠杀人数一举引发网民热议。该教师在课上声称,南京大屠杀被害人数存疑,甚至发出了“我们不该去恨”之类的言论。此番言论经学生上传至网络后,迅速激起了国民的集体愤慨。

无独有偶,今年9月27日,同样发生了一件试图美化侵略战争、扭曲国史的行为。该日上午,一辆贴着“必胜 日本总军区731部队”标语的私家车在江苏南通街头招摇过市。网友爆料后,车主尹某迅速被警方依法控制。据尹某自述,他是出于猎奇心理才网购并张贴了该不当标语。

此两种行径一种是从言语上对国家历史的质疑,一种是从行为上对国家历史的践踏,但无论外化形式为何,其内核均是对国家历史的扭曲。国史是华夏文明几千年来的真实写照,不容任何人质疑或亵渎。扭曲国史、背叛史实的行为,不仅情理不容,法理同样不容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公开发表扭曲国史的言论、进行扭曲国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,依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上述案例中,尹某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。今年,类似的违法处理还发生在太原古交市。7月31日,违法人员康某以“粉萌萌软宝宝ii”为网名,在微博回复中发表对南京大屠杀的不当言论,最终被古交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,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
可见,无论是猎奇心理捣鬼,还是媚外心理作祟,践踏国史、扭曲国史的行为不仅触及了国民的心理防线,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。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序言中谈到:“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。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,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。”中华民族反抗与斗争的历史经过时代的沉淀,不仅在我们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,更应在我们心里激起尊重历史、敬重史实的爱国之魂。华夏人应怀华夏魂,只有铭记历史才能破旧立新。扭曲国史,法理不容。现实与网络均非法外之地,触犯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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